首頁 首頁 / 文章專欄 /
公司名稱或Logo被別人偷用怎麼辦?律師解析「商標法」侵權要件與求償策略

公司名稱或Logo被別人偷用怎麼辦?律師解析「商標法」侵權要件與求償策略

柚律大解析
2026/04/30

李侑宸 律師

文章封面

「仿冒者的惡意,不只是抄襲這麼單純而已。」

 

品牌的建置,往往會耗費大量的心血與資源,透過不斷地經營和營運後,好不容易在市場上建立起品牌知名度,卻赫然發現競爭對手或是來路不明的電商賣家,堂而皇之地使用與您「極度相似」的品牌名稱或圖形標誌在販售商品,這種搭便車的行為,不僅會嚴重稀釋您的品牌價值,最讓人困擾的是,這些劣質的仿冒品還有可能會摧毀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然面對這些無良的對手或賣家,單純在網路上發聲明、引發口水戰已然於事無補,在面對品牌名稱或Logo遭人盜用的困境時,必須先審視自身的商標權利狀態,並透過客觀的證據保全程序,對侵權者啟動合法的究責機制。謙曜國際法律事務所將協助當事人釐清《商標法》的運作邏輯,並解析商標侵權的法定構成要件、探討logo被盜用的實務蒐證步驟,並詳細說明商標侵權賠償計算的標準與停止侵害的執行方式,穩健地透過法律機制捍衛企業的核心資產。

 


 

發現品牌被盜用的第一步:釐清商標侵權的法律界線

 

「這個標誌是我設計出來的!也是我先用的!」

 

許多企業主在遭遇品牌盜用時,往往氣憤地指控對方商標侵權,但進一步詢問後卻發現,他們根本還沒有完成合法的商標註冊。要制定正確的法律防禦與反擊策略,我們必須先釐清現行法規對於商標權利的取得與商標侵權的認定界線,這攸關您是否具備要求對方賠償的適法性。

 

⦿ 商標註冊的絕對效力與保護範圍

 

在台灣的智財權體系中,商標權的取得採取「註冊保護主義」。這意味無論您的品牌在市場上使用了多久,唯有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正式提出申請並獲准登記,才能取得專屬的法律排他權。《商標法》第35條:「商標權人於經註冊指定之商品或服務,取得商標權。」意即法律只保護已經完成「商標註冊」的商標權人。當您順利取得商標註冊證書後,您在所登記的特定商品或服務類別中,就擁有了絕對的獨占權,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在相同的商品領域使用您的商標;相對地,如果您只有辦理公司名稱的營業登記,卻沒有進行商標註冊,當競爭對手使用與您相同名稱作為品牌對外行銷時,將難以直接援引《商標法》來主張對方商標侵權。因此,盡早委任智財權律師進行商標佈局與商標註冊,是防範商標侵權的最根本防線。

 

⦿ 混淆誤認之虞:商標侵權的核心認定要件

 

許多侵權者為了規避法律責任,會刻意在別人的Logo或品牌名稱上做些微的修改,然後辯稱「長得不一樣,所以沒有商標侵權」,然而法律對於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遠比一般人想像的更為嚴密。《商標法》第68條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侵害商標權: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所以可知商標侵權的認定並不以「百分之百完全一樣」為限。只要對方使用的圖形、讀音或觀念與您的註冊商標「近似」,而且販售的商品或服務又與您「類似」,導致一般的消費者在購買時可能會產生「混淆誤認」,誤以為這兩家公司有關係或是同一個來源,這樣就構成商標侵權。法官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會綜合評估雙方商標的近似程度、商品的類似程度、消費者的熟悉度等因素。

 


 

Logo被盜用怎麼辦?面對商標侵權的合法反擊與蒐證

 

當確認自身擁有合法的商標註冊權,且對方的行為確實跨越了商標侵權的紅線時,如何制止這些違法的行為,便成為企業亟需解決的實務課題。面對商標侵權,首要任務絕對不是大張旗鼓的公審,或是打草驚蛇,而是必須在對方尚未察覺前,透過縝密的蒐證程序將侵害事實妥善紀錄,以利後續透過這些關鍵證據,成功向這些無良業者請求侵權賠償。

 

⦿ 第一時間的證據保全與侵害事實固定

 

在商標侵權的訴訟中,原告必須負擔舉證責任。如果侵權行為發生在網路上(如盜用Logo成立一頁式詐騙網頁或蝦皮賣場),侵權者往往只需點擊幾下滑鼠就能刪除所有侵權紀錄。因此當面臨被盜用的困境時,第一步必須進行證據保全。針對網路上的商標侵權行為,您必須將侵權網頁、販售資訊、帶有盜用商標的商品圖片進行完整的截圖或錄影,且畫面中必須包含明確的時間與網址;如果是實體商品,則應進行「測試購買」,可以派人偽裝成一般消費者,向侵權賣家購買仿冒品,並妥善保存發票、收據、出貨單與完整包裝。這些未經篡改的原始物證,是日後證明對方存在商標侵權行為的鐵證,能確保您的權益保障不因對方滅證而受損。

 

「不要打草驚蛇,盡快蒐集證據才可以在後續保障自己的權益」

 

⦿ 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停止侵害的意義

 

《商標法》第69條第1項規定:「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這段法規賦予了商標權人防禦權利,在實務上寄發存證信函的意義在於正式行使「停止侵害」的請求權。如委任律師協助,在函文中律師會嚴正宣告您的商標權利,並列舉對方的商標侵權事實,限期要求對方立刻下架所有侵權商品、銷毀仿冒包裝,並承諾停止侵害行為。正式的法律信函,不僅能明確宣告自身的商標權利,促使對方主動出面協商,更重要的是,這封信函能證明侵權者在收到通知後,若仍繼續販售,其行為在法律上便屬於「明知故犯」的惡意商標侵權,這對於後續在官司訴訟中爭取更高額的侵權賠償具有關鍵意義。

 


 

捍衛品牌價值的利器:商標法下的民事與刑事責任

 

當存證信函寄出後,若對方依然置之不理、拒絕停止侵害,企業便必須啟動正式的司法程序。商標侵權並非單純的民事糾紛,立法者為了保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針對商標侵權行為設立了極為嚴厲的刑事與民事雙軌制裁機制。

 

⦿ 刑事責任的威嚇力:商標侵權的刑罰規範

 

許多仿冒者以為商標侵權頂多就是賠錢了事,這其實是對現行智財法規的嚴重誤解。製造、販售仿冒品的商標侵權行為,在台灣是會留下前科紀錄的刑事犯罪。《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所以只要對方未經同意,為了做生意而擅自使用與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導致消費者可能混淆,警察或檢察官就可以依法介入調查。在實務操作上,許多企業會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並在刑事偵查階段配合附帶民事訴訟,透過刑事責任的壓力,迫使商標侵權者主動提出高額和解金並徹底停止侵害。這種刑民並行的策略,是打擊商標侵權最有效的手段。

 

⦿ 商標侵權賠償計算:填補損失與懲罰性賠償

 

在民事庭的法庭攻防中,當事人最關切的莫過於「商標侵權賠償計算」的方法。為了減輕商標權人的舉證困難,法律特別明定了多種計算賠償金額的法定標準。《商標法》第71條規定「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如果您難以證明自己因為商標侵權流失了多少營業額(第一款),您可以要求對方交出因為賣仿冒品所賺取的利潤作為賠償(第二款);如果對方刻意隱匿帳冊,您更可以選擇最常被使用的「法定賠償額」(第三款),直接以查獲的仿冒品單價,乘以最高一千五百倍來計算侵權賠償。更關鍵的是,如果法官認定對方的商標侵權行為屬於「故意」,還可以酌定增加賠償額。這些規定將能確保企業在商標侵權官司中討回公道,讓侵權者為其不法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防患未然與危機處理:商標被搶註怎麼辦?

 

除了事後的商標侵權追訴,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還會面臨商標遭人惡意搶註。當您的品牌尚未申請商標註冊,卻被曾經的合作夥伴、經銷商或惡意競爭對手捷足先登時,這不僅可能導致您無法使用自己的Logo,甚至反過來被對方控告商標侵權。

 

⦿ 惡意搶註的認定要件與撤銷程序

 

面對商標被搶註律師處理的首要策略,是依法向智慧財產局提起「異議」或「評定」程序,將對方不法取得的商標註冊予以撤銷。《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袱而申請註冊者。所以可知法律是禁止「惡意搶註」的,如果搶註您商標的人,曾經是您的員工、客戶、供應商,或是跟您在同一個地區營業,明明知道這個品牌是您先創立並使用的,卻因為貪圖利益而偷偷跑去註冊,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在實務中,律師會協助向審查委員證明對方的「惡意」與「知悉商標存在」的事實,只要能滿足這個法理要件,就能成功撤銷對方的商標,並重新將品牌保護權拿回自己手中。

 


 

常見法律問題|商標侵權常見問題

 

Q1:公司名稱已經有合法登記,還需要再進行商標註冊嗎?

 

絕對需要,因為公司名稱登記(依據公司法)與商標註冊(依據商標法)是兩套完全獨立的法律系統。公司名稱登記的效力僅限於該縣市,且主要是作為商業主體的辨識;而商標註冊的效力則及於全國,是專門保護您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的品牌標誌。如果您只有公司登記而沒有商標註冊,競爭對手依然可以合法註冊與您公司名稱相同的文字作為商標。為了避免日後引發商標侵權爭議,公司名稱與商標同步進行註冊,才是萬無一失的作法。

 

Q2:發現對手在電商平台賣假貨,除了發函要求停止侵害,還能直接報警嗎?

 

商標侵權同時涉及刑事責任,當您發現有人在網路上或實體店面販售盜用您註冊商標的仿冒品時,除了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停止侵害外,也可以直接帶著蒐集好的證據(如測試購買的商品、侵權網頁截圖、真品鑑定報告),向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簡稱保智大隊)報案。透過警方的強制力介入,能最迅速地阻斷商標侵權商品的流通,為後續的侵權賠償談判取得絕對優勢。

 

Q3:處理商標侵權的官司訴訟大概要打多久?律師費用怎麼算?

 

標侵權的官司訴訟時間長短,取決於案件的複雜度與雙方是否願意和解。如果案情明確,在律師介入後,對方很快願意接受侵權賠償條件並停止侵害,可能在幾個月內就能透過和解落幕;但若進入正式的民刑事法院開庭審理,程序可能長達一年至一年半。建議您在發現商標侵權的初期,先透過法律諮詢與律師探討案情,律師會提供透明的報價與策略規劃,協助您在維護品牌與控管成本間取得平衡。

 


 

確立智財防線,讓專業機制守護企業的核心價值

 

面對苦心經營的品牌Logo與商標遭到他人無端盜用,眼看著市場份額與商譽受損,企業主內心的焦慮與不平是必然的,然而在商場的博弈中,處理商標侵權爭議最忌諱的便是缺乏法理依據的情緒化應對,或是因為不熟悉法規而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自身權益。處理這類牽涉高度智財專業,與精細商標侵權賠償計算的複雜案件,必須具備客觀理性的判斷力。法律制度的設計,在於提供一套強而有力的遊戲規則,運用商標法的強制力與司法裁決,糾正市場上的不當競爭行為,確保創新與品牌建設的努力能獲得實質的保障。

 

這些繁雜的法條研析、與侵權者的折衝談判、法庭上的證據攻防,以及應對商標被搶註律師處理的各項專業程序,交給具備豐富經驗的謙曜國際法律事務所來協助,讓我們為您的智財權益把關,您才能真正確保在法律戰場上穩操勝券。在徹底釐清這場品牌糾葛、依法取得合理的侵權賠償並終止侵害後,帶著不受干擾的市場地位,將所有的精力專注於企業的持續成長與營運,穩步邁向長遠的商業成功。

 

回文章專欄
line 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