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小心意亂情迷而被提告妨害性自主,成功爭取緩刑!案例分享|台中律師、刑事律師
刑事訴訟
2025/09/17
成功獲緩刑
案件類型
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案件
爭取結果
成功獲得緩刑
裁判日期
2024年6月19日
案件背景
1.案由: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性侵害案件
2.事實:當事人因緣際會下認識了一位女生,沒想到本來以為是兩情合意,結果竟被家長發現後,一狀提告到警察局......
處理過程
本案重點分析:
1.辯護關鍵:在刑事案件過程中,跟被害人家屬說明是兩情相願,期盼能得到對方諒解,家屬最後也同意以一定的金額原諒當事人
2.有利結果:當事人獲得緩刑,不用進去被關
3.法院怎麼說:
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有如前述,堪認其素行良好,僅係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尚知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甲達成和解並履行全部和解條件,此有本院翻拍本院三重簡易庭和解筆錄之照片、臺幣活存明細各2張,足見已有悔意之態度,並對被害人所受損害稍有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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