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是為了治療寵物鸚鵡,沒想到竟被當成毒販,成功爭取免刑!案例分享|台中律師、刑事律師、毒品律師
刑事訴訟
2025/09/17
案件勝訴
案件類型
栽種大麻-毒品案件
爭取結果
一審免刑
裁判日期
2024年5月23日
案件背景
1.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案件、栽種大麻
2.事實:當事人是一名牙醫師,平常喜好養殖寵物鸚鵡,沒想到寵物鸚鵡竟罹患疾病,當事人找不到方法治療,只好相信網路上的偏方,用大麻種子去餵食治療鸚鵡,沒想到竟然被當成毒販......
處理過程
本案重點分析:
1.辯護關鍵:在辯護的過程中,先是釐清當事人在蝦皮購買大麻種子的數量並非作為販賣使用,並且請當事人提出寵物鸚鵡養殖相關紀錄以及科學文獻,成功說服法院與檢察官
2.有利結果:當事人獲得免刑,不用受到裁罰
3.法院怎麼說:
審酌本案被告為治療所飼養之鸚鵡,而在蝦皮網站上,向植物種子賣家「向日葵花房」,購買標題為「限時特惠 名貴中藥 火麻種 胡麻 種子 耐寒花卉 禮物禮品 冠軍盆栽 95%成活率」之大麻種子而持有之,惟犯後業已坦承犯行,堪認知所悔悟,且所持有之大麻種子,發芽率不高,持有時間亦短,復無證據可認有供自己或他人使用,亦未曾流入市面,所生危害尚屬輕微。
而本案縱使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為罰金刑,然依醫師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其醫師資格仍將遭撤銷,此懲罰不可謂不重,據此,本院認依被告本案犯罪情節、主觀惡性,及對被告適用刑罰之結果兩相權衡,顯有輕重失衡、顯可憫恕之情,縱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為罰金刑,刑度仍屬過重,而應依刑法第61條第1款規定為免刑之諭知,以符刑罰之目的及衡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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