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地上不要的東西竟然也吃上官司!?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台中律師、刑事律師、法扶律師
刑事訴訟
2025/12/09
不起訴
案件類型
刑事案件-竊盜
爭取結果
偵查中不起訴
裁判日期
2025年12月2日
案件背景
1.案由:刑事案件、竊盜案件、法律扶助案件
2.事實:當事人因為擔心丟在路旁的東西造成交通安全危害,把該物撿取後放置其他地方,沒想到竟收到警局通知到案做筆錄說明......
處理過程
本案重點分析:
1.辯護關鍵:在偵查過程中,極力跟檢察官說明該物並沒有經濟價值,主觀上也沒有認知到他的行為有違反法律規定,而破壞他人對該物的持有關係,亦沒有建立自己新的持有關係,僅係放置在路邊,又沒有據為己有或將該物自居為所有權人之心態,而無主觀犯罪故意以及不法所有意圖。
2.有利結果: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
回案例實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