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內上班,竟然被不順眼的同事提告性騷擾?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台中律師、刑事律師
刑事訴訟
2026/03/10
不起訴
案件類型
刑事案件-性自主案件
爭取結果
偵查中不起訴
裁判日期
2026年3月10日
案件背景
1.案由:刑事案件、性自主案件、性騷擾案件
2.事實:當事人本來在店內好好的做店長交代的工作,拿著垃圾袋經過櫃檯,竟然被在櫃檯的同事認為有性騷擾.....
處理過程
本案重點分析:
1.辯護關鍵:在偵查過程中,律師協助當事人保存證據,進行勘驗工作場所的監視器畫面,確認有無可以保存的影像畫面,跟檢察官說明並無職場性騷擾關係,故依照罪疑惟輕原則,應有利於被告。
2.有利結果:協助當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避免當事人收到職場上的霸凌與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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